2011年4月7日星期四

广西公考泄题案两民警获刑

据新华社4月6日电日前,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法院对2010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泄题案的一个相关案件宣判:原广西柳城监狱管教民警刘俊杰和试用期民警周进明,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,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和两年,分别没收其违法所得1万元和5万元。
   
    法院审理查明,2010年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前,被告人刘俊杰应同事周进明请求,为其提供2010年广西公考试题及答案,事后收取一定费用。
   
    2010年1月15日晚,刘俊杰从朋友王某(另案处理)处,用手机存储卡复制了公考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试题及答案、《申论》试题共50多张图片,并复制到周进明电脑上。周进明随即将上述内容泄露给罗某、姚某、李某、周某等人。之后,刘俊杰回到南宁市其女友农某(另案处理)住处,由农某将上述内容复制到笔记本电脑中。
   
    1月17日,刘俊杰在南宁市民主路将购买试题及答案的费用3000元交给王某。刘俊杰返回柳城监狱后,收到周进明购买试题及答案费用1万元。此后周进明收取了姚某付给的人民币3万元,又通过其父收取了李某付给的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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